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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61020908
规  格:每袋装10克
成  份: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篓;辅料为糊精、蔗糖。
性  状: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功能主治: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,平喘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、气管炎、肺炎、咳嗽等。
用法用量: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;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
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
汉语拼音:Xiao’er Kechuanling Keli
[成  份] 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篓;辅料为糊精、蔗糖。
[性  状] 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[功能主治]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,平喘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、气管炎、肺炎、咳嗽等。
[规  格] 每袋装10克
[用法用量]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;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[不良反应] 尚不明确。
[禁  忌] 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
1、运动员慎用。

2、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3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4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、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7、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
8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9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10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1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2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3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4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  藏] 密封。
[包  装] 复合膜;10×10克/袋/盒
[有 效 期] 36个月
[执行标准] 部颁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-B-0688-91
[批准文号] 国药准字Z61020908

[说明书修订日期] 2009年03月20日
[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

生产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红星路01号

邮政编码:722406

电话号码: 029-88313828

传真号码: 029-88326377

网  址:http://www.gkjfyy.com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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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

公司地址: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2号,高科大厦20层
生产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红星路01号
电话号码:029-88313828
传真号码:029-88326377
网  址:http://www.gkjfyy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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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招商热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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